昨日晚间9点到10点,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《新闻观潮》栏目也对此做了各抒己见的评论。其中一名嘉宾和少数听众,对当地教委保留其录取资格表示理解,对何川洋示意同情,说他是无辜的。我觉得,“理解”“同情”“无辜”都是错误的!对何川洋的录取资格实行“斩立决”,才体现高考的公平公正和他的咎由自取。
很显然,当地教委对有关高考的“法规”存在错误的理解,甚至是对“法规”的有意曲解。身份作假与考场作弊,都是严重的违规行为,有什么理由和根据保留其录取资格呢?如此“保留”,明显涉嫌“地方保护”!更何况何川洋的身份作假不值得同情,得到“斩立决”的“极刑”是咎由自取。他应该知道自己的民族身份作假了,明知故犯,他和为他作假者都有责任,怎么是无辜的呢?还值得同情吗?
也许同情他的道理,在于他是重庆的高考状元,就这样被“斩立决”了,可惜这个人才了。但是,他的德行又是如何呢?德与才哪个更为重要呢?同时,他对自己的学习成绩也是应该知道的,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并不难,但为什么还要在身份上作假呢?无非是要增加一些保险系数而已,这未免太贪婪了,太得陇望蜀了。反过来说,如果何川洋值得我们同情的话,那么,还有更值得我们同情的考生——那些无辜被剥夺录取权的考生。
如果何川洋的“斩立决”被豁免了,必定有一个考生被他所取代。也就是说,“违规”的被守法的战胜了,这公平吗?谁更值得我们同情啊?谁是最无辜的啊?我们又在维护什么啊?
自从“身份门”曝光以来,面对“同情”与“无辜”的话题就争论不休。这种争论绝对不仅仅是面对何川洋个人,而是“德与才”哪个更为重要的争论,是“法理与人情”孰轻孰重的辩论,是正义与邪恶的“搏论”。不然的话,法也无辜,情也无辜,人更无辜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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